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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诉人(原审原告):浏阳市**公路工程有限公司,住所地:湖南省浏阳市镇头镇跃。法定代表人:江**,系该公司总经理。委托诉讼代理人:杨俊,湖南浏阳河律师事务所律师。被上诉人(原审被告... 查看详情 >>
原告:刘**,男,1953年1月18日出生,汉族,居民,住浏阳市。委托诉讼代理人:杨俊,湖南浏阳河律师事务所律师。被告:林*(曾用名林某),男,1961年4月5日出生,汉族,居民,... 查看详情 >>
一、打人轻伤判刑后还要不要赔偿医药费 要,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并且应当赔偿治疗费、误工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。如果不赔偿可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,要求... 查看详情 >>
一、打人轻伤判刑后怎么赔偿 打人致轻伤的,打人者构成犯罪,要承担刑事责任。在民事赔偿方面,打人者侵犯对方的民事权利,应该根据双方在纠纷中各自所负的责任来赔偿,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... 查看详情 >>
【案情简介】2019年7月,王女士找到本律师,想委托本律师处理她与她老公的离婚事宜,并要求孩子由自己抚养。在详细询问了王女士的离婚原因后,了解到:王女士的老公李先生有家暴恶习,同时... 查看详情 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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